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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考虑制定“集体出售最佳作业准则”
当局考虑制定“集体出售最佳作业准则”

 (2007-09-21)

  考虑到浩然大厦(Horizon Towers)集体出售令申请所出现的技术上不符规定的问题,议员在辩论分层地契法案时建议政府制定统一的签署出售表格以减少差错几率,并认为这也能协助业主清楚所签署的协议书。

  张俰宾博士(武吉班让区)认为,统一表格能消除任何可能导致集体出售过程失败的歧义和遗漏的问题。

  李玉云(三巴旺集选区)相信这对年长者有益,并建议政府制定“私人房地产集体出售最佳作业准则”,确保发展商和房地产代理遵守,避免争议和没有必要的法律诉讼。

浩然大厦集体出售令申请技术上不符合规定。

  副总理兼律政部长贾古玛教授答复时表示,分层地契局(Strata Titles Board)已有一些统一的申请集体出售程序表格,至于制定“私人房地产集体出售最佳作业准则”,当局将会检讨,若有必要会考虑推行。

赔偿额分配及售价缺乏管制

  此外,由于房地产市场旺热,地价节节攀升,收购价及赔偿所得是业主非常关注的问题。

  官委议员萧锦鸿在辩论时提出以上问题。他指出,法案并未照顾赔偿额分配问题,售价的制定也缺乏管制。

  他也认为新加坡测量师与估价师学会(SISV)所制定的准则不健全,无法确保业主获得最公平和合理的售价。

  他举自己最近看到的一份估价报告为例说,报告只描述各种分配方式,没有进行分析或对比,只列下销售委员会已选择了这个分配方式。

  贾古玛表示会与新加坡测量师与估价师学会探讨这个问题。

  集体出售项目有人欢喜有人愁,但不法房地产代理和发展商强制和恐吓业主签署协议,是引起不满情绪的主要根源。

  伍碧虹(淡滨尼集选区)说,曾有居民投诉接到匿名电话,恐吓若不签协议书就危害他女儿的安全,另一些居民则投诉是在被诱骗的情况下签署协议。

  萧锦鸿则提出,不满意集体出售的不只是新加坡人,一些受影响而被迫搬迁的外国人也大表不满,有些甚至表示因为这些不愉快的经历不想再回新加坡,这有损新加坡的国际形象。他因此呼吁政府严惩不法发展商和房地产代理公司。

  他也注意到,近来有许多有意集体出售的项目积极争取80%以上业主同意,显示现有条例较“利于销售”,也显然欠缺公平,尤其对少数业主。

  贾古玛答复说,在修正法案生效前获得所需的80%或90%业主同意,就无须在新法令下执行出售过程。

  目前,一个屋龄超过10年的房地产只需80%分层地契份额(share value)的业主同意,不到10年的则是90%,便可向分层地契局申请集体出售。今年3月,律政部建议增设条例,要求超过10年的房地产须取得80%单位的业主(ownership of units)同意,不到10年的则须有90%单位的业主同意,才能申请集体出售。

  不过,在征询公众、业者和律师的意见后,律政部最后决定,申请集体出售的房地产,如果屋龄超过10年,不只须取得至少80%分层地契份额(share value)的业主同意,这些业主拥有的单位楼面面积必须超过总楼面80%。

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达成后,业主才能向分层地契局申请集体出售。不到10年的房地产则需要至少90%分层地契份额和楼面的业主同意才可申请。

浩然大厦部分屋主 同意集体出售期限展延

  浩然大厦其中135个单位的屋主昨晚与发展商达成协议,将完成集体出售交易的期限延至12月11日。

  屋主也投票选出新的销售委员会成员。新的委员会有7名成员,其中两名来自旧委员会。委员会主席是林成和。

  其中60多个单位的屋主代表说,新的委员会和屋主将以合理方式尽力实现选购权和集体出售协议的责任。

  但买主声明,他们从未作出如果交易期限获得延期就放弃控告卖主的承诺。

  卖主声明,他们从未说过拒绝延长集体出售交易期限,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聚在一起投票作出决定。他们是出于善意而延长期限。

《联合早报》
(编辑:苏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