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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房市过热新规:开发商拿地不得分期付款
中国防房市过热新规:开发商拿地不得分期付款

 (2007-10-11)

  (上海综合讯)中国国土资源部推出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新规定:开发商拿地将不得分期付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

  此外,国土资源部要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防止此类用地挤占政策性住房用地。

  国土资源部前日正式发布最新版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也就是说,开发商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付款”。对于市场来说,这将使动辄成交总价数十亿人民币的地王或许因此大大减少。

  据上海《东方早报》报道,分析人士表示,类似政策实际上提高了开发商进入土地市场的门槛,必须具备全部的付款能力才能参与土地竞买的情况下,对于开发商资本规模的要求显得更高。另一方面,如果土地款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的话,类似长沙总价92亿元人民币(18亿新元)的“地王”将很难再出现。

  国土资源局说,新规定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和空间范围,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等也做出了明确界定,鉴于物权法明确将工业用地出让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规定明确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拍挂,公开方式出让范围,以确保透明度。  中国为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至今已经采取了多项控制土地作为商业或住房用途的调控措施。同时,中国政府也出台了防止房地产价格飙涨的税率措施,例如最近才施行的调高第二套住房首付金额的措施。 

  今年8月份,中国城镇房地产价格上涨了8.2%,并引发了中国政府内部担忧人民住房负担过重,甚至是低收入民众买不起房子的忧虑。 

  《东方早报》报道,前日国土资源部负责人就此前下发的“关于70%住宅供应须满足低收入家庭”的通知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将通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和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等具体措施,保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应。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联合早报》
(编辑:苏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