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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3000组屋单位受地契转换影响
(2001-08-30)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 Singapore Land Authority)将把契据注册法令下的所有组屋的土地与租赁契约,转换到在地契法令下的新制度,约3000个组屋单位将受影响。 这些组屋单位的地契,是在地契(分层)法令于1968年生效前注册的。受影响的单位分布在新加坡的不同地区,如芽笼、加东、中峇鲁、里峇峇利、金殿路等。 土地管理局指出,屋主不须要支付任何地契转换费用,此举不会更改地契期限,或影响应付的房地产税数额。 在旧制度下,只有拥有至少3个单位的发展项目可转换地契。拥有3个或更多单位的项目,只有在至少25%组屋单位的屋主申请时,转换地契的申请才获批准。在地契(分层)法令下,所有拥有超过两个单位的发展项目都须注册。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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