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资讯
租房子给非法移民 72岁老妇坐牢七个月
(30/1/2001)
● 韩宝镇
虽然受到警方警告,却仍然把租来的屋子转租给非法移民,一名72岁老妇昨天被判坐牢7个月。 被告王福姗,是一名孀居老妇。她闻判后以需要处理私事为理由,要求法庭展期让她服刑,结果获得法庭批准,将她入狱服刑的日期押后至下月12日。 律师昨天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目不识丁,同时因为年老的关系,对于法律的要求并不知晓。她是有查看过租户的证件,可是不幸的是,没有去核查证件是否属实。 不过,据控方之前披露,被告前年曾经接获警方通知,叫她必须检查租户的身分资料、护照和工作准证,以确保租户不是非法移民。 被告共面对6项控状,指她从1999年3月至7月17日之间,窝藏了6名她有理由相信是非法移民的男子,因此触犯了移民法令。 控方以其中一项控状提控她,其他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这些非法移民介于25岁至48岁,其中4人是中国人,另外两人是孟加拉人。 她是在去年2月间,租下芽笼路的一所房子,作为宿舍转租给外籍人士,并对每名租户收取150元月租。 同年7月17日,中央警署人员到芽笼路的上述房子进行突击检查,结果找到多名非法移民。 其中一名非法移民是中国男子吴克华(34岁)。调查显示,去年3月17日,吴克华是藏身在一辆罗厘,从西马偷渡到我国。 他先是在一家廉价旅馆住了两天,之后才被人带到被告出租的宿舍去。吴克华在宿舍住了两个多月后,终于向被告承认他身上并没有护照。 尽管被告这时已知道吴克华是非法移民,可是她却继续允许他住在那里,直到警方突击宿舍,逮捕被告为止。 调查揭示,被告也曾经在芽笼出租另一所房子,供外籍人士居住。前年4月,警方通知被告,叫她必须检查租户的身分资料、护照和工作准证,以确保租户不是非法移民。 由于被告当时声称自己目不识丁,警方也告诉她要找人协助她核查租户的身分资料,并且还奉劝她,要是有所怀疑,就不要出租房子。 律师昨天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有7名子女,15个孙子,不过只有31岁的幼子跟她住在一个租来的屋子。 她出租屋子是因为她想靠自己生活,而不想成为孩子的累赘。值得一提的是,她虽年轻丧夫,却独立养大7名子女。 自去年9月以来,已有至少4名老人家因为窝藏非法移民而被判刑。9月间,一名老妇黄月因把欧南园的一个公寓单位租给逾期居留的印尼人,结果被判坐牢6个月。 10月间,一名老汉莫松志(75岁,退休人士)和一名老妇叶玉妹(64岁,寡妇),因分别把芽笼一个公寓单位转租给非法移民,各被判坐牢7个月。他们目前在等待上诉。 11月间,一个63岁的女屋主帕里达,也因为把住家的房间租给8名非法移民,被判坐牢6个月。
《联合早报》
<<< 回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