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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女商人背信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 80岁老妇上诉得直重获土地权益
(2001-09-27)
● 侯启祥 80岁老妇卖地给一名女商人,并议定由对方代为保管与发展其中三分之一地段,可是女商人却瞒着老妇把地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女商人后来破产,导致整块地被银行收去。 老妇何琼金过后展开民事诉讼,要讨回三分之一土地,却被高庭裁决败诉。此外分别替老妇办理土地买卖手续及代老妇处理民事诉讼的两名律师,也因被高庭判定处理老妇的案件不当,被令支付辩方其中两造的堂费。 老妇与两名律师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结果日前都上诉得直。老妇可得出售土地三分之一所得。两名律师则免付有关堂费。 另一方面,女商人林玉金(54岁)被令对老妇的损失负责。上诉庭指出,女商人已经破产,估算损失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可是如果老妇要的话,她还是可以要求高庭估算损失。至于被起诉的银行,如果将土地卖掉,须扣除卖地费用后的三分之一所得,归还给老妇。 审理此案的上诉庭三司由杨邦孝大法官、邓立平法官和赵锡¤法官组成。三司在书面判词中指出,买卖土地合约中,列出老妇所选择的地段,并说明屋子建好后,须转到老妇名下。显然地,老妇拥有有关地段的权益,而女商人则只拥有这个地段的托管权。 三司说,女商人在老妇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抵押给另一家银行,违反了信托的义务。 银行也有责任保障老妇权益 至于接受抵押的兴业银行,三司说,有证据显示,女商人申请贷款时,曾向银行透露她和老妇的协议。银行应该清楚该片土地将兴建3栋洋房,而其中一栋是属于老妇的。老妇可在无须付款下,获得该栋洋房。因此银行也有责任保障老妇的权益。 针对两名律师的上诉,三司说,上诉庭既已裁决老妇有权追讨她的权益,那也就是说,两名律师建议老妇采取法律行动,及代表她展开诉讼,并没有什么不妥,也没有不合理和疏忽之处。 何琼金老太太昨天告诉记者说,她很高兴上诉成功,追讨回她应得的。她也感激代表她上诉的邱甲立高级律师和刘妙燕律师。 涉及本案的土地位于靠近蒙巴登的白兰森路,总面积有1万5173平方英尺。 何琼金是在去年展开民事诉讼,起诉女林玉金、兴业银行和赖伟源及王开平律师事务所。这家事物所负责替林玉金办理买卖交易和银行的抵押贷款手续。 高庭过后裁决老妇败诉,并下令分别替老妇办理土地买卖手续及代老妇处理起诉三造的卖地诉讼案的两名律师黄安平和彭尼亚,支付兴业银行和赖伟源及王开平律师事务所的堂费。(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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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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