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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公寓外墙脱落可起诉建筑师
(24/12/2000)
● 潘君琴
新原则:公寓管委会可起诉建筑师 判决日期:1999年4月30日 东湖滨2园外墙砖块脱落,公寓管理委员会起诉建筑师要求赔偿。 建筑师认为,外墙脱落事件是单纯的经济损失事件(没有造成伤亡),建筑师对管委会无须负起谨慎的责任。简单地说,谨慎的责任就是如果一个人可预见自己行为疏忽将造成他人损失,他就有责任确保损失不会产生。 当时的判例只说明发展商对管委会有谨慎的责任,却没有说明建筑师对管委会也有相同的责任。 不过高庭法官布卡拉斯却判决,建筑师对管委会有谨慎的责任。如因是建筑师设计错误,导致管委会需花钱修复缺陷,建筑师就须负责赔偿。 她认为,尽管程度不同,建筑师与管委会之间有密切关系,就如发展商与管委会之间有密切关系。建筑师在公寓发展初期就已涉及其中,他们理应可预见,如果他们在设计上有疏忽,这些缺陷将由管委会负责修复,这也会对管委会或业主造成经济损失。 最高法院上诉庭确认了这个判决。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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