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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亲人可以联名买公寓吗?

(23/3/2001)

陈律师:

  您好,我有一些关于产业的问题请教您。

  我打算与弟弟和弟妇联名购买公寓,请问可否用三个人的名字购买?

  如果是以共有租借人的形式购买,每人的权益是否明确列出?

  几年后,如我打算搬出去住,我弟弟能否向提供该公寓抵押贷款的银行拿一笔钱还给我?

  房子的价值是否根据市价计算?

  感谢您尽快回答。

  顺祝:安康!

刘明

刘明:

  在未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你必须先了解在法律上两种拥有产业的形式。

  不论是政府组屋或者是私人产业,产业购置者(二人或以上)都得注明他们在购置产业后,将以怎样的形式拥有该产业。

  (1)联名拥有产业(Joint-Tenancy):

  所谓“联名”,即整个产业的权益属于所有产业拥有者,彼此之间没有权益多寡之分。就因为如此,联名拥有产业者,都不可以私下各立遗嘱,将其联名购买的产业权益,通过遗嘱由他指定的受益人来继承。

  联名拥有产业者,任何一方先去世,其产业权益将自动归予其他仍存活的产业拥有人(Survivors)所有。这种情况,产业法律称之为Rule of Survivorship。

  死者的任何亲人,即使是近亲,若非该产业的联名拥有人之一,都无权继承死者与人联名拥有的产业的任何权益。

  联名拥有产业者,若有意要立任何遗嘱,他们都必须先将各自的产业权益“分割”开来(Severence)。换言之,就是将联名拥有的产业改为共同拥有的产业(Tenants In Common),使到所有产业拥有人各自拥有明确固定的产业权益百分比(%)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各自立下的遗嘱才会有效。

  (2)共同拥有产业(Tenants In Common):

  共同拥有的形式下,各产业拥有者,都有固定百分比的产业权益,任何一方若去世,他的产业权益将会按他的遗嘱来分配。若他生前没立遗嘱,那么他拥有的产业权益将会按无遗嘱法律来分配。

  问题一:

  你和弟弟及弟妇可以选择以上任何一种形式拥有你们所购置的私人公寓。若你选择以联名拥有的形式和你弟弟及弟妇一起购置该公寓,那么,任何一方所立的有关该公寓的遗嘱,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就如前文所说,联名拥有的产业,受制于Rule of Survivorship。

  问题二:

  当你的律师在办理购买公寓的手续时,你们可以指示他将你们各自所占的固定百分比的公寓权益明确列出。

  问题三:

  若你有意退出,你可以将你的权益以转售的方式,出售给你的弟弟及弟妇。届时,你的弟弟及弟妇就得重新安排抵押贷款了。

  问题四:

  一般上,任何产业的买卖都会按产业估价来决定买卖双方心目中的产业价格。

陈明福大律师
新加坡国立大学文学士(中文系)
英国伦敦大学荣誉学士(法律系)

《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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