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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定房产继承人选

(18/12/2000)

李玉云律师:

  我育有4名子女,其中3个已婚嫁,剩下1个最小的儿子。
  原本,我打算把组屋的权益全都归给小儿子,奈何这个不孝子,从来不给家里分文,自己所赚的钱都存进自己的银行户口,向他要钱竟然跟我吵架,还把自己的母亲推倒。
  我的问题是:
  1. 由于我的二女儿虽有家庭,可是一直以来,她每个月都给我家用。因此,我想把组屋的名转到她名下可以吗?她本身拥有组屋,但打算搬回来一起住。
  2. 我是否需要立任何遗嘱,写明我所有的钱财该归谁?我不要让那不孝子得到分文,因为他曾说不承认我这个父亲。
  3. 请问立遗嘱费用大概多少钱?

气愤者

气愤者:

  属于自己的产业,自己便有权把它们分配给自己喜欢的人,除非你所拥有的产业不真正属于自己的,譬如代人保管或受人之托,那便不能任意送给他人,而必须物归原主。
  既然你已非常清楚自己4个子女当中,谁真正有孝于你和妻子,那你的决定应该不难。
  现在回答你的提问:
  1. 如果你的女儿本身已经拥有组屋,那就不能把你的组屋转名给她,因为根据建屋局的条规,已经拥有组屋者不能够再拥有另外一间组屋。即使她打算搬回来住,也没资格接受。除非她把自己的组屋变卖了来买你这间,但在未进行转让时,需先获得你妻子(如果她也是组屋的拥有者之一)的同意,和建屋局的批准。
  2. 在这种情况下,你最明智的作法就是立个遗嘱,清清楚楚交待好你所有的资产在你去世后应该如何处置,分配给何人,何人又不可获继承等等事宜。
  3. 一般立遗嘱的费用不会高昂,是所有人能花得起的。你也可先向律师询问后再作决定。

李玉云律师

《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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