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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者:
属于自己的产业,自己便有权把它们分配给自己喜欢的人,除非你所拥有的产业不真正属于自己的,譬如代人保管或受人之托,那便不能任意送给他人,而必须物归原主。
既然你已非常清楚自己4个子女当中,谁真正有孝于你和妻子,那你的决定应该不难。
现在回答你的提问:
1. 如果你的女儿本身已经拥有组屋,那就不能把你的组屋转名给她,因为根据建屋局的条规,已经拥有组屋者不能够再拥有另外一间组屋。即使她打算搬回来住,也没资格接受。除非她把自己的组屋变卖了来买你这间,但在未进行转让时,需先获得你妻子(如果她也是组屋的拥有者之一)的同意,和建屋局的批准。
2. 在这种情况下,你最明智的作法就是立个遗嘱,清清楚楚交待好你所有的资产在你去世后应该如何处置,分配给何人,何人又不可获继承等等事宜。
3. 一般立遗嘱的费用不会高昂,是所有人能花得起的。你也可先向律师询问后再作决定。
李玉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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