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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能用做装修组屋私人住宅

(14/3/2001)

  人力部长李文献医生说,公积金最主要的作用是为会员提供老年生活的费用,它不能作为提升或装修组屋及私人住宅的用途,因为这样做极有可能导致会员过早提出公积金储蓄。

  他是就梁莉莉医生(牛车水-东陵集选区)提出让私人住屋的住户动用公积金来提升和装修房屋的建议,重申政府设立公积金的宗旨。

  李文献指出,破例让组屋居民以公积金缴付全国性的组屋主要翻新计划的部分费用,这是由于政府付出大笔资金翻新旧组屋区,给予居民大部分的翻新津贴。当组屋在翻新后,组屋的市场售价也不会比他们付出的价值来得低,而影响他们的公积金储蓄。

  然而,由私人发动的住宅翻新计划,不管是私人住宅或公寓,业主必须负责全部的费用。若允许他们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话,将导致他们提取更多的款项。另外,政府在行政上也难以管制多久才允许私人业主翻新住宅。

  他也认为一般私人住宅的住户都属较高收入的阶层,尤其是那些月薪在6000元以上者,因为缴交公积金的薪金顶限是6000元,他们应该有足够的个人储蓄进行翻新和装修。

  若以住在私人住宅的退休公积金会员为例,他们除了最低存款之外,应该已在55岁提取大部分的公积金,因此即使让他们以公积金支付装修费用的话,作用也不大。

  梁莉莉在发言时说,目前55岁以下的组屋业主能够提取普通户头的储蓄来支付翻新费用。她辖区内的私人公寓居民,尤其是年长和退休的业主曾向她表示,他们也应该和组屋区会员享有同样的权利,以提高住宅的价值。她表示,有些旧的私人住宅因年久失修,破落的境况令人难过。

  国家发展部在去年10月宣布第一批的5项私人住宅区翻新计划,但是计划只包括公共场所,并不包括私人公寓范围内的共用设施。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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