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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房东租房给非法移民刑罚过重
尚穆根(三巴旺集选区议员)认为,租房子给非法移民者被判坐牢至少6个月,这个强制性监禁的刑罚过重。 他认为,刑事司法制要良好地运作,处罚时应有灵活性,在适当时候应手下留情是必要的。他进而促请政府尽早修改有关的移民法令,考虑废除强制性监禁。 在现有的移民法令下,窝藏非法移民罪名的刑罚是强制性监禁最 少六个月,最长两年,另可被加判罚款最高6000元。 尚穆根说,判处强制性监禁,一般原则是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实行,例如谋杀、绑架、强奸、贩毒和走私军火。不过,有关窝藏非法移民的法令,已严重侵犯了这个原则。 当局对强制性刑罚的一般解释有三:非法移民构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官容易受被告的“借口”所动摇,以及必须严惩以阻止人们犯罪。 不过,也是房东的尚穆根,昨天在国会辩论律政部财政预算时,质疑这些解释,并提出他的看法。 他赞同非法移民会构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但他不明白为何每名屋主,包括疏忽的屋主都送去监狱。 “我们有许多其他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我们没有自动地把所有肇祸者,都送去监牢。这个论点的最大谬误,是把‘罪行’和‘罪犯’给混淆了。” “这也就是为何会有教会执事、文盲的老寡妇和除此在道德上完美的会计师去坐牢。我们须考虑个别罪犯的背景,不是吗?” 他认为,这项法令是“把疏忽当罪行论”,甚至让只因疏忽的人坐牢。“这合理吗?尤其是当疏忽是因为无知和不识字而造成的?” 至于法官容易受被告动摇之说,他认为,我们应对司法制有信心;如果刑罚不足,控方可随时上诉。 尚穆根指出,要严惩以阻止人们犯罪时,也应考虑到它带来的其他影响,即法令也应获得尊重和符合社会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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