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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住同一屋檐下

夫妇分房3年 算不算分居?

(9/6/2001)

许律师:

  您好!久仰大名,本人从新明日报和星期三中午的电视节目里得知您帮读者和观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本人刚好碰到有关法律问题想请教许律师,希望您能抽空看我的信,帮我解答离婚的问题,在此说声感谢您。

  本人从1983年1月9日注册到现在2001年,已经有18年了,我有2个孩子,大的是儿子(17岁),第二个是女儿(14岁)。2个孩子还在求学,自从我跟丈夫结婚到现在生活得很不开心,发生很多沟通问题,譬如说:谈话方面,我先生的性格属于内向、孤独、不爱做家务、没有口才。

  有时候我跟他讲话和吩咐他下楼买东西,他听了没有反应还空着手上来,不止一次,很多次都是这样。还有,我跟他谈话他总是很喜欢唱反调。

生活很闷很不开心

  他认识一位女产业经纪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我发现我先生很听她的话,她所说的每句话他都会记在心里,而我所说的话却当着耳边风,把我当着透明人。爱好方面,我喜欢去旅行、吃东西、听歌、找一些好朋友聊天等等。而他刚好相反,怕出钱。

  许律师,我坦白的对你说,我从结婚到现在没有去过旅行,他也没有带我去找一些好吃的地方,我觉得跟他生活在一起,很闷很不开心。

  还有一件事始终无法忘记,留在我心里有18年,他始终都不会改,由于这件事才弄到我想要离婚,我已经跟我先生分房睡约三年左右,目前,我女儿跟我睡同一间房间,我先生睡隔壁房,我儿子睡大厅。

三年来大家各自洗衣

  最近这三年来,我没有帮他洗衣服也没有在一起出门,只是有煮饭给孩子吃,有时,他早放工就有吃饭,如果有加班,他就没有回来吃。他平时有给我伙食费,每月200元买菜钱,而我的零用钱每月才200元,孩子方面,读书钱每人一天才给3元而已。

  以下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希望许律师详细一一为我解答问题:

  第一 ,请问许律师,我与丈夫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我们已分房睡,约有三年的时间,大家各自洗衣,只是煮饭给孩子吃,这种情形算不算分居呢?要怎样才算分居呢?

  第二,我现在的屋子是联名买的(三房式组屋),如果把它卖掉,我可以拿回一半的钱吗?现在,我们已经买到四房式组屋,多2个月就拿锁匙可以装修屋子。如果我拿回三房式一半的钱,那么,我这间四房式组屋还有没有公积金保留着呢?如果万一我真的要申请离婚的话,是不是要提早把四房式组屋卖掉才办理离婚手续?我这样做的话是否可以省掉许多麻烦呢?假如我们都同意离婚的话,办理手续过程只须等上八个月左右是吗?费用方面大概多少?

  第三,如果我离婚的话,孩子是否可以跟我住呢?是不是一定要我有工作才可以申请抚养孩子?法律有没有限定老婆每月收入多少,才可以抚养孩子呢?

  第四,请问在我还没有把四房式组屋卖掉以前,几时才可以去建屋局买回三房式组屋?我打算以后离婚的话,我跟我儿子联名买回三房式屋子可以吗?听说我儿子必须要有一份工作才可以联名买屋子是吗?

玉萍上

玉萍读者:

  谢谢你的来信。信中所提出的问题现在回复如下:

  (一)你与丈夫虽然同住一屋檐下,不过分房睡已有三年的时间,大家也很少在一起用餐,衣服也是各别洗,也没有一起出门参加社交活动,依我看,整体来说你们已经过着各自的生活,在法律上已经算是分居。双方没有继续行房,只是其中的一个而不是决定性的考虑因素。

  (二)假设屋子是你们俩人在婚后联名购买的,在离婚后,你应该可以得到大约50%的钱。如果你已经申请到四房式组屋,离婚后,法庭也会加以分配。夫妇俩在买房子所动用到的公积金,一般上都需要退回到公积金的户头。若法庭允许你保留或者是你决定买过对方的那一份婚姻产业,你才可以动用自己的公积金。

  只要分配得公平,而且你的先生也不会将房屋的卖款独吞,离婚前或后卖掉组屋并没有什么差别。假设双方都同意以分居超过三年为理由来离婚,手续费大概是三千左右(不包括几百元的印花税及杂费)。前后要等九个月的时间。

  (三)孩子的抚养权通常都是归给作妈妈的。在你的情况,17岁的儿子和14岁的女儿应该可以自己作决定。他们若愿意,是可以跟你住。你不一定要有工作才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上没有规定你每月的最低收入应该为何,请放心。

  (四)你还没有卖掉四房式组屋之前,要买回三房式组屋,依我看是不可能的。一旦离婚,你应考虑保留四房式组屋。如果经济能力有限,不得不把组屋卖掉或退还给HDB(后者的可能性最大,因为你要在拿到组屋5年后,才可出售),要多久之后才可以用你自己的名字再买回三房式的组屋,基于这点,你应该向HDB再三询问。

  如果真的没有办法,你只好等到儿女满了21岁之后才跟他们联名购买既可。儿女满21岁之后,若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贷款会比较容易。

许海强
英国大律师
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硕士

《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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