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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凤:
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一般的房屋贷款担保人(Guarantor),都会在银行借出款项给贷款人之前,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一份担保书(Guarantee)。这份担保书清楚地列明担保人在签了担保书之后的法律责任及义务。
简单地说,其中主要的法律责任就是一旦贷款人无法偿还银行的按月分期付款时,银行在向贷款人追讨债务不果的情况下(如贷款人逃跑或被判入穷籍等等),便会发出律师信向担保人追讨 。
担保人要是无法负起他在担保书内的责任,也会同样面对被银行起诉的命运。
一般上,若担保人接获银行所发出的律师信,他可以也应该马上跟银行接洽,如果数目不大,担保人或许可以要求银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摊还贷款人的债务,甚至拉长摊还期。
至于担保人日后是否可以向贷款人追回他所代替摊还的银行债务,答案是肯定的。担保人可以起诉贷款人,就好像银行起诉担保人一样。
(2)如以上所答,银行有权起诉担保人,甚至要求将担保人判入穷籍。到时,除了政府组屋之外(政府组屋不受报穷师管辖),担保人的其他产业及房屋很肯定也会被牵连在内。
不明就里的担保人,有时就如“呆人挑蛋”,迟早完蛋。有许多人不明白担保人的责任及义务,直到贷款人经济出现状况,他们才恍然大悟。
因此,我奉劝各人士在未签担保书之前,应先了解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及义务,若不在自己能力范围以内,应三思而后行。
陈明福大律师
新加坡国立大学文学士 (中文系)
英国伦敦大学荣誉学士 (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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