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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女士:
你所提出的3个问题,解答如下:
答(1):
基本上来说,所有的租约必需要有租用的期限。如果租用期超过7年,“产业转让法令”规定租约一定要以契约的方式以及用英语书写,否则无效。
同时在“土地规划法令”底下,业主也要向土地规划局提出申请,否则便算犯法,必需面对法律的处分。
答(2):
你那么做肯定是犯法。
至于犯了什么法就得看租约内容写的到底是多少钱?如果里面写的是800元,那么你已经欺骗了印花税局,因为印花税是根据租金及租用期限来计算的。
有关所得税方面,我猜你也应只有报800元。那你也同时犯下逃避所得税的罪名。轻者会被罚一笔相当等于3倍所应缴交的税务,重者可能会被判坐牢。
答(3):
上文已说了该份租约是无效的。在合约法中的误导行为,受害者除非是文盲或智障人士,要不然要引用这理由而导致所签的文件失效,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至于那些应该缴交而没有缴交印花税的文件,得先支付有关的罚款才能成为呈堂的证据。
许海强
英国大律师
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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